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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市惠东县2023-2024学年度专场招聘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教师353人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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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、人才强县战略,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,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粤府令第139号)及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粤发〔2018〕25号)精神,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,现就我县赴陕西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及华南师范大学专场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。

二、招聘岗位数

面向普通高校专场招聘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教师353名,具体岗位详见《惠东县2023-2024学年度专场招聘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教师岗位表》(附件1)。

三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
1.招聘对象: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研究生学历(并取得硕士学位)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和部省共建的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、首都师范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、安徽师范大学、山东师范大学、河北师范大学、西北师范大学、江西师范大学、云南师范大学、河南师范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、南京师范大学、江苏师范大学、贵州师范大学、广西师范大学、伊犁师范大学、海南师范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等24所师范大学应届本科学历(并取得学士学位)毕业生。

2.招聘条件:

(1)高中教师: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,且本科学习经历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,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,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;

(2)初中教师: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,且本科学习经历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,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,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;

(3)小学教师: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,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,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。

四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3.遵纪守法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;

4.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;
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
6.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(年龄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)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
1.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;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;

2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3.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;

4.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、现役军人、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(岗)人员及惠东县在编在职(岗)教师;

5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。

五、薪酬待遇

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,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。其中:博士、博士后、正高级职称高层次教师,除享受市级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贴,还享受县级给予最高20万元安家补贴;硕士研究生、副高级职称高层次教师,分别享受市、县级给予1万元落户补贴。凡新引进到我县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及正高级职称高层次教师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人才补贴,新引进硕士、副高级职称高层次教师享受每人每月1200元人才补贴,发放期限5年。

六、招聘形式及场次时间安排

1.招聘形式:采用校园专场招聘形式进行。分别在陕西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三所大学设置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。

2.场次时间安排:

①第一场招聘点:陕西师范大学。时间:2023年3月31日至4月3日;

②第二场招聘点:华中师范大学;时间:2023年4月4日至7日;

③第三场招聘点:华南师范大学。时间:2023年4月8日至11日。

说明:第一场招聘按附件1设岗,第二场招聘视第一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,第三场视第二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,直至招满为止。

七、招聘程序

严格按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签约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其中,硕士研究生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,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。

(一)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

1.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、地点(时间如有调整,另行通知)

(1)陕西师范大学:2023年3月31日(星期五)上午9:00—11:30时,下午14:30—17:00时;地点在:陕西师范大学校园内(具体地点待定);

(2)华中师范大学:2023年4月4日(星期二)上午9:00—11:30时,下午14:30—17:00时;地点在: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内(具体地点待定);

(3)华南师范大学:2023年4月8日(星期六)上午9:00—11:30时,下午14:30—17:00时;地点在:华南师范大学校园内(具体地点待定)。

2.报名所需材料(含原件和复印件)

(1)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。

(2)有效身份证(正反面)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;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;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;港澳地区《无犯罪纪(记)录》(可在考察环节提供)。

(3)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、本科学位证书、本科学段成绩单(加盖教务处公章)。

(4)教师资格证书(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和《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》)。

(5)毕业生就业推荐表(2023届毕业生提供)。

(6)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,还需出具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。

3.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

(1)考生填写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信息必须真实有效,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,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;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,须填写清楚学校、院系、专业名称;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,以免影响审核。

(2)考生须按《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(2023年版)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(没有专业代码)的,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,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,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(须教务处盖章)、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。

(3)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,报考多个岗位的,取消报名资格。

(4)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;

(5)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,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。对恶意报名、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,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4.现场资格审查

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笔试人选,发放准考证,通知笔试有关事项。

(二)考试及相关安排

依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(试行)》规定,考试采取“面试”和“笔试+面试”方式进行。硕士研究生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,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。其他岗位采用“笔试+面试”方式进行,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: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。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,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;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,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。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,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
1.笔试

(1)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,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,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,满分为100分;

(2)笔试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。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《准考证》,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,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,视为放弃考试;

(3)笔试成绩将在“惠东县人民政府—部门镇办频道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”和“惠东县人民政府—部门镇办频道—县教育局网站”公布,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询;

(4)笔试分数核查。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环节多、时间紧,且为了方便考生在尽可能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考试,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,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17:00时前填写《考生查分登记表》,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进行查分。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,逾期不再接受查分;

(5)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报考人数的1:3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,若按1: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,则一并进入面试。若按1: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。进入面试的考生,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,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,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;

(6)进入面试人员名单,将在“惠东县人民政府—部门镇办频道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”和“惠东县人民政府—部门镇办频道—县教育局网站”公布,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。同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。

2.面试

(1)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
(2)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,时间为10分钟,满分100分,合格分为60分。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,不进入现场面谈签约环节。

(3)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,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。未按时参加面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3.公布总成绩和入围签约人员名单。总成绩及入围现场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在“惠东县人民政府—部门镇办频道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”和“惠东县人民政府—部门镇办频道—县教育局网站”公布,请考生登录查询。

(三)现场面谈签约

(1)根据考生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: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;

(2)面谈签约人员携带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到现场面谈签约;

(3)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,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录用其他考生。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,在其他服从调剂(同学段或高学段向低学段调剂)的对应学科岗位中,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补录。

(4)面谈签约时间、地点将在“惠东县人民政府—部门镇办频道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”和“惠东县人民政府—部门镇办频道—县教育局网站”公布,请考生持续关注。

(四)组织体检

根据考生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,并组织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工作严格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(试行)》实施,体检标准按照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》(2013年修订)执行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五)审档考察

成立考察工作小组,按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,同时按照《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》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。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、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、提供原单位(学校)鉴定、实地考察等方式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业绩等方面。

(六)递补和调剂

考生放弃签约、体检、考察、聘用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,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录用其他考生。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,在其他服从调剂(同学段或高学段向低学段调剂)的对应学科岗位中,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补录。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,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。

(七)公示

经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、审档考察合格的人员,报经惠东县2023--2024学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在“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网站和“惠东县教育局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。

(八)聘用

1.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县教育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《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》,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,按违约处理,取消聘用资格;

2.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,须按相关要求履约,若聘用人员违约,将按违约处理,并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,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;

3.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,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。聘用时,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,从签订之日起,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:

1.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;

2.小学岗位,由各中心小学(学校)根据本辖区小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统一调配聘用。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,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;

3.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,解除聘用合同。

八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现场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,严格依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追究责任;

(二)本次专场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,不举办、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。

九、咨询方式

咨询电话:

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:0752-8833275;

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:0752-8812198。

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。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,考生如有疑问,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;如仍有疑问,再电话咨询。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,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。

本公告由惠东县2023-2024学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相关附件下载:008nxc

附件:

1.惠东县2023-2024学年度专场招聘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教师岗位表

2.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

原标题:惠东县2023-2024学年度专场招聘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教师公告

(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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